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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女侍

世上之事常不能如我们所愿。别说是国家,就连改变一个朋友都很难。

————桂小太郎

我把赛伦斯的尸体留在了橡树街的那间无主弃屋中,漫无目的地走在皇都街头。

我不知道赛伦斯对我说的话中有多少是真的,但是从个人的主观感受上来说,我相信他说的都是真的,我相信他说的每一个字。

如果事实真如他所说的那样,那么傅利斯宰相眼下所策划的,毫无疑问是一个无比庞大、影响深远的计划。而就赛伦斯的解释来看,这个计划的动机也合情合理,甚至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高尚的。我想,我可以理解他的动机和立场。

然而理解和认同终归是两回事。

且不论这项庞大计划最后的成功率有多少,我个人觉得妄图用几个人的力量去为今后一百年的历史预设一条固定的轨道,这本身就是一种荒谬和自以为是的尝试。世界永远在风云变幻,任何一种具有影响力的行动背后都潜伏着无数种可能性。好的初衷在如此不定的局势下,并不一定会产生理想的结果,也有可能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当然,这并不是我反对傅利斯宰相的计划的决定性原因。事实上,这恐怕只是帮助我说服自己的一点看法罢了。

我对克里昂三世有着毋庸置疑的忠诚,但并不是那种盲目或狂热的愚忠。当然了,我十二岁时就对他宣誓效忠,从记事起就带着使命感和责任感学习、成长,这是一种根深蒂固的依托,但这并不是全部。

简单来说,我是他死前想见的最后一个人,是他还保有清醒神智时最后一个和他说话的人。不是他深爱的女儿,不是他一直信任的帝国宰相,不是他一直仰仗的骑士团团长,而是我。他在弥留之际,向我诉说了他的悲伤,他的愧疚,他的歉意。这个男人,在他最后的时刻,嘱托我帮助和保护她的女儿。

对我来说,整个帝国太过庞大了,一百年也太过久远了,我顾及不了那么多,把握不了那么远。现在我只想拼尽全力保护那些我最为在乎的人。

下定了这个决心,我内心的绝大部分犹疑和困惑也就烟消云散,余下的,不过是思索该怎么做罢了。

皇帝陛下已经死了。傅利斯宰相现在站在了我的对立面,或者说我站在了他的对立面。弥赛菈身在远方,情况未知。弗雷德和菲尔德也都下落不明。没有可以给我命令的人,也没有可以和我协商、讨论的人。此刻我可以说是真正意义上的孑然一身。从现在开始的每一步行动,我都得自己去计划、打算。这种全新的境况让我对未来感到深深的不安,但同时也给我带来了一种面对挑战的亢奋,一种跃跃欲试的感觉。

我站在皇都街头,深吸一口气,让自信与决心贯穿全身。

正午时分,我穿着一件粗布上衣、脸上沾着尘土,头发油腻,来到了魔法学院附近。

在学院附近的街上等了一刻钟,我就看到一位法师快步朝学院大门的方向走去,我立刻迎了上去。

“大人您好。请问您这是要回魔法学院吗?”我客气地问道。

法师打量了我一下:“有事吗?”

“是这样的。”我赔笑着解释道,“我是阿兰特的同乡。我这次来皇都探亲,阿兰特他老爹托我给他带了个口信。但是魔法学院门口那些蓝衣服的当兵的不让我进去,连传个口信都不让。您瞧,我今儿个傍晚就要搭马车回乡了,这不实在没辙了才找上您帮忙的。”

“阿兰特?”法师皱着眉想了下,“阿兰特·尼姆巴?”

我使劲点点头:“是是是,就是那小子,‘机灵鬼’阿兰特,瞧,我们就是叫他的。您跟他说,我就在这酒馆里等他。”

法师草草点了下头,准备要走。

“大人您可一定得跟他说一声,待会儿天快黑时我就得走了,让他一定来啊。这口信还挺重要的,他老爹让我一定得给他带到。您瞧,他老爹脾气不好,要是我没给他带到,他指不定得——”

“知道了。我让他尽快过来。”法师不耐烦地说道,然后绕过我快步走向魔法学院。

目送着法师进入学院后,我走进那家阿兰特喝醉过的酒馆。

预计离阿兰特来还有一段时间,我在门边的一张桌子边坐下。这个位置靠着墙,紧贴着门,可以清楚看到整个酒馆。而这个贴着大门的位置,通常也是可能突然闯入的人最容易忽略的地方。

我坐在位置上,缩头缩脑地打量着酒馆里的人,同时拿衣袖胡乱抹了抹油腻的桌面。我忠实地扮演着一个土鳖的乡巴佬,让任何人看了我一眼都没兴趣看第二眼。

但愿此刻阿兰特就在魔法学院中,这样我就不必空等一个下午。我不知道阿兰特会不会卷进魔法学院院长坠楼和两名海岸城士兵被杀的调查中,因为当晚扶着喝醉的他进入学院的那个不明身份的人显然是最有嫌疑的。不过也有一种可能就是当晚守卫学院大门的几名士兵根本就不会把这件事上报,因为他们竟然放那样可疑的人进入了学院,如果上报,这已经可以追究他们渎职的责任了。但待会儿还是小心行事为好,我得注意阿兰特身后有没有跟踪的人。

想来真是好笑,在眼下这个我谁都无法相信的时刻,我相信的却是只有过两次接触的已故的魔法学院院长的话。按说米瑟里夫·凯恩也是个叛国者,而去刺杀他的我却跟他来了次长谈,非但没对他动手,还莫名其妙接受了他的两个嘱托,然后他就自己从塔顶跳了下去。这一切要是真讲出来还真是混乱不堪,恐怕没几个人会相信。

我伸进怀里摸了摸,原先放着那把黄铜钥匙的地方现在又多了一截蜡烛。冰凉冰凉的蜡烛,凉得像是要把你的生命力吸进去。仔细想想,自己都觉得有些好笑,身上带的尽是些自己都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

一名酒馆女侍走到我面前:“要点什么?”

按说我来过这家酒馆两次,都是以一个泥瓦匠的形象,但这种小酒馆人流大,顾客也杂,酒馆女侍对我应该没什么印象。

“呃,一,一杯黑麦酒,哦,再来个夹肉面包好了。”我不太确定地说,“多,多少钱?”

酒馆女侍意味不明地笑笑:“三个铜币。”

我露出松了一口气的表情,把手伸进口袋,摸了半天摸出三个脏兮兮的铜币,放到桌上。

女侍暧昧地一笑,麻利地收走了钱,转身走开,同时朝吧台那边喊道:“伯克,做个鸡肉三明治。”

我看着女侍那一扭一扭的丰腴臀部,纳闷她对我这么个乡巴佬卖弄风情算是怎么回事儿。现在还是正午呢,又没到晚上,再说我看上去也不像有钱购买其他服务的样子。不知是我这幅样子让她想起了她在家乡的初恋情人还是怎么的。

此时正是饭店,酒馆里的人却并不多。这个地段的小酒馆到了中午按说生意应该不错的,恐怕也是由于附近增加了不少海岸城军队的关系,人们都不愿意来这一带了。

不一会儿,女侍端着麦酒和三明治过来了。她把杯子和盘子放到我的面前,我点头道谢,然后就准备开吃。我拿起三明治刚咬了一口,却看到酒馆女侍把餐盘放到了桌上,在我身边的位子一屁股坐下,拿出一把小剪刀开始修建指甲。

我不知道她到底要干嘛,于是只顾低头啃我的三明治。

女侍仔细地修建着她的指甲,还把剪下来的指甲放到一起。

“啪嗒”一声,她剪下来的一截指甲径直飞到了我的三明治上,落在一片鸡肉上面。

我差点被呛到,只好拿起杯子喝了一口麦酒,把嘴里的东西顺下去,然后小心地从鸡肉里挑出那片指甲,放到她剪下的那堆指甲里。

“啊呀,对不起啊。我没注意到。”她带着有些不好意思的语气笑道,脸上却笑开了花。随着她的呼气,一股廉价香水的味道蔓延了过来。

我摇摇头,继续吃三明治。

鸡肉有点老,面包切得不太匀称,但两者味道都还正常,没有被下毒的迹象。那片飞进了指甲的鸡肉我则偷偷撕下,扔在了地上。麦酒的味道我没有注意,但我决定不再喝

匕首就在腰后,只消半秒钟我就可以握在手上。

女侍依旧剪着她的指甲,同时还哼起了某首曲子,听调子好像是《少女与侏儒》或者《寡妇珍妮》之类的下流歌曲。她手上是把小巧的剪刀,看上去有些旧,但是磨得很利,寒光闪闪,这样的刃口无法刺入太深,但毫无疑问可以轻易地把人的颈部动脉切开。

“嘿,你从哪儿来的?看样子不像本地的。”她开口了,但眼睛仍看着自己的指甲。

“伊涅维尔村。”我咽下一口三明治,然后随口说道。

但看样子她对我的回答根本不感兴趣,只是用于闲聊的开场白罢了:“诶,三天后马克伯伦亲王要加冕了你知道么?”

我胡乱晃了晃头,看上去既像是在摇头又像是在点头。

“那亲王你见过没?他那小胡子可性感了,要我说他比他弟弟有味道。当然有好些姑娘更喜欢克里昂三世那金发碧眼的俊模样。不过我觉得亲王那样的更有男人味儿一点,他的胸毛一定很茂密!”

这年轻的酒馆女侍看上去兴奋得内裤都要湿了,我则装作一副似懂非懂的样子。

“我老哥胸毛也挺密的。“我莫名其妙地回她这么一句。

不过她根本没在意我的回答。

“唉,不过就可怜了那个公主了。”女侍低声道,语气里不无同情,“她这一下子什么都没了,父亲和弟弟妹妹都死了,自己还得偷偷逃命。诶,你见过弥赛菈公主没?”

我含着一嘴的面包和鸡肉,茫然地摇摇头。

“那可真是你的损失了。那公主的样子可正了,你们这些臭男人肯定全都喜欢。金发碧眼,个子高挑,皮肤白白嫩嫩的,腿又长,屁股又翘,胸部也不小,在床上绝对是个男人梦寐以求的尤物啊。我跟你说,我可近距离看过,她有几次从外面街上骑马经过,可真是长得跟精灵一般,男人们全直勾勾地盯着他,特别是我们老板,口水都流到地上了。男人都喜欢这种的……”

我不禁笑笑。

“唉,不过她也真是命苦,老爸一死就直接从天堂跌入地狱了。现在不知道在哪个偏远地方躲着呢,过着担惊受怕的日子,吃不下睡不着的。你看,如今这个世道,即使是公主也会沦落到那样的可怜境地,反倒是我这种破酒馆里的女侍倒过着安安生生、稳稳当当的日子。”

我吃完了三明治,满意地舔了舔手指上残留的蜂蜜。

“诶,你说那些骑士啊、皇家刺客啊,他们这会儿都到哪儿去了?这会儿最需要他们的时候么?”

我愣了一下,然后在衣服上擦了擦手。

女侍靠过来了一些:“诶,你听过皇家刺客的传说没?”

我看了看她,又看了看她手里的剪刀。这剪刀磨得也太利了。

“没听过。”我说道。

“你也太孤陋寡闻了,什么都不知道。你刚从山里出来吗?”她嗔怪道,“人家说啊,皇帝手下有一批皇家刺客,这些人说白了就是很厉害的杀手,专门替皇帝杀人。这些人神秘地不得了,除了皇帝谁也见不到,而且他们也只听皇帝一个人的命令。皇帝让他们杀谁,他们就肯定能把那人给杀了。不过听说他们有这么一个规矩,就是有一类人他们绝对不能杀,那就是有直系皇室血统的人。这个规矩是无论如何都不能破的。所以你看啊,马克伯伦亲王现在还活着,要不是有这条规矩在,就凭克里昂三世手下那些刺客的本事,亲王死了几十次都不知道了。所以啊,那些刺客恐怕是一点儿忙的帮不上,碰上皇族内斗他们向来就只能这么看着,最后谁赢了他们就听谁的。不过还有那些骑士啊,那个骑士团,就是维斯德洛骑士团,这个你总知道吧?”

我用力点点头。

“这些骑士跟皇家刺客不一样啊,他们要杀起人来没顾虑,皇帝让杀谁就杀谁,管你是不是皇族呃。可是问题是什么,现在没有皇帝啊,没人能下命令,所以这帮骑士现在也是干着急。不过啊,现在亲王就快加冕了。虽然克里昂三世立的遗嘱里是让弥赛菈公主继承皇位,可是公主毕竟没加冕呢,算不得帝国正式的统治者。但如果亲王加冕了,无论那遗嘱上写的什么,一切可就生米煮成熟饭了。你瞧,帝国这规矩就这么荒唐,不管遗嘱上写的是谁,谁先进行了加冕仪式,戴上了皇冠,那谁就是帝国皇帝。荒唐不?不过几百年来就是这样,以前也不是没皇帝这么干过的。到时候亲王成了皇帝,那骑士们可不就得听亲王的号令了嘛,那亲王的皇帝宝座可就稳稳当当了。骑士团的人即使老不情愿那也没办法了,几百年的规矩就摆在那儿啊。”

女侍小心地用剪刀刮着指甲尖:“你看,三天后亲王就加冕了。你知道加冕仪式里最重要的是什么吗?”

“宝剑。”我道。

“诶,这你倒知道啊。那把剑啊,听说叫什么‘帕拉丁之光’,其实就是骑士之光的意思,只有用这把剑加冕的人才是真正意义的合法皇帝,你瞧,规矩这种东西就是荒唐,持有这把剑的皇帝就能指挥维斯德洛骑士团。唉,你说那帮骑士团的人也真是窝囊啊,明明是挺想帮公主的,但就是规矩放在那儿,他们啥也不能干,也不能插手。不过你说要是这时候有人把这剑给偷走了,这不就好玩了嘛。”她笑吟吟地看着我,“亲王那家伙不就加冕不成了么。而如果这把剑又莫名其妙落到了公主手上,那可就有意思了。这年头啊,教堂好找,主教也好找,不过这剑可只有一把,骑士团也只认这一把剑,真是帮蠢人。唉,这人都是被规矩给捆死的,真是羡慕那些没有规矩束缚的人啊,想干啥就干啥。”

女侍收好了剪刀,把桌上那一堆指甲抹到地上,拍了拍手,然后站起身拿起我吃完的盘子,转身走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