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骑士竞技赛(I)¶
烈日当头,
万人呐喊,
盾碎枪折,
人仰马翻。
啊哈!这不是战争,是骑士们在戏玩。
————克莱蒙斯《玫瑰骑士》
我在清晨醒来,还没睁眼就觉得头痛欲裂。我料到会头痛,却没想到会有这么痛苦。
我登上草药塔的二楼时,弗雷德正在喝早茶。
“你小子昨晚喝了多少酒?”
“记不清了,也许三、四杯吧。”我拿起炉子上的茶壶给自己倒了一杯茶,爱拉丝茶叶的清香顿时四溢。我顾不上滚烫,吮了几口,顿时感到头疼缓解了一些,满足的叹了口气。
“茶比酒真是好太多了。”我感激地闻着茶香。
弗雷德嘲笑地说:“你有好几十年的时间去否定这句话。至于现在,你喝完这杯茶就走吧。”
“至于这样急着赶我吗?”
“今天外头可热闹地很,战士对砍,骑士对捅,赶紧看热闹去吧,让我这个老头安安静静呆一天。”
“公主建议我别再和你住一起了,说我也快变成老头了。”
“她说得没错,”他同意道,“我和傅利斯说一下,让你搬到主殿或者其它塔楼里去。我真不喜欢有人三天两头在这儿配毒药、磨刀子,哪天来点粉末飘到我的茶杯里,我这条老命可就栽在你手里了小子。你这个年纪还是该一个人住了,能多少保留点儿隐私。我呢,也终于可以清净地过完最后几年。”
“我要是搬走了,可不会回来帮你打扫房间。”
“那你下次就只能在这儿找到发霉或者布满灰尘的药草了,小子。”
我洗漱完毕就在弗雷德的催促声中出了草药塔。阳光明媚,万里无云,今天果真是个好天气。我原想去厨房找点吃的,但一想起昨晚的事,就觉得近期在仆役们面前出现会有些尴尬。我对莱娜感到抱歉,我的行为一定让她在众人面前感到十分难堪。昨晚的我真是个彻头彻尾的蠢货,该怪那些酒还是该怪那段无法抹去的阴影呢?
我走出皇宫,来到皇冠街上的一家旅店,点了一份夹肉蜂蜜面包和一杯牛奶。旅店中的人都在谈论庆典期间将举行的剑术、弓箭、赛马等比赛,还有最吸引人的骑士竞技赛。数百名来自各个军团、行省的最优秀的骑士将逐一对决,比赛将会空前的精彩。
有人提到了马克伯伦亲王的到来,立刻引来一阵激烈的议论。众人纷纷猜测亲王突然到来的原因。马克伯伦是克里昂三世的哥哥,原本应该继承皇位,但克里昂二世执意选择了更有才华也更讨人喜欢的次子作为继承人。克里昂三世登基后,让他的哥哥任意选择一块领地作为补偿。马克伯伦放弃了大片优良的领地,唯独选择了帝国最西南端的、矗立于海浪和风暴中的蓝狮堡,并成为了海岸城亲王,统治着这个海滨城市和一长串海滩,之后就再也没有回过皇都。即使在十年战争打得最激烈的时候也没有和克里昂三世联系过。因此他的到来非常引人注目。
旅店中的谈话声突然轻了下去。我抬头看到三名身穿深蓝色制服的海岸城守卫走进了旅店,他们的制服上绣着一头蓝色的狮子。三人环视了一下后,坐到了我身边的桌子旁。我听到他们向女侍点了三碗燕麦粥和一些面包,还有一瓶朗姆酒。三人有两人看上去不修边幅,头发蓬乱、胡子拉碴,但另一人却整洁得多,举手投足也很有风度,看上去像位受过良好教育的贵族骑士。其他两人对他的态度也比较恭敬。
“如果你不能进入最后一轮,我将输掉10枚金币。”其中一人对那个骑士模样的人说。
对方对此并不怎么在意:“那你很有可能要输了。我没什么把握能赢内陆的骑士,我从未和他们对过阵。尤其是那些维斯德洛骑士团的,听说他们非常厉害。”
他们似乎是在谈论骑士竞技赛,看来那人的确是个骑士。
“还能怎么厉害,比鲨化鱼人还危险?“另一个守卫不以为然,”他们刚打了胜仗,你可以杀杀他们锐气。大名鼎鼎的维斯德洛骑士们,纷纷败在一名海岸城骑士枪下。这听起来怎么样?啊?哈哈哈……”
骑士冷笑了一声:“如果是使剑我倒还可以跟他们练练,但这是骑士竞技赛。我乘船的时间比骑马的时间多,骑士枪更是好多年没碰了,你让我拿什么去战胜那些内陆人?你们刚才看到那些家伙的脸色了吗?他们显然对我这个临时加入竞技赛的不速之客感到很不满,都等不及要把我捅下马了。”
“嘿,伙计!。”
我转过头,看到一枚铜币向我翻转着飞来,便伸手抓住。
“小子,过来。”一个海岸城守卫傲慢地想我招招手。于是我好奇地走过去。
“嘿,小子,告诉我们,骑士竞技赛里有哪些厉害的角色?”守卫问道。
“先生,恐怕我所知的并不全面……”
他不耐烦地打断我:“废话什么?就随便说说你知道什么。”
我想了一下,说道:“公认最有实力夺冠的,是维斯德洛骑士团的波尔特·斯坦尼斯爵士和第二军团重装骑兵团的施耐德爵士。实力强劲的还有雅尔行省的里尔·克瑞伐勋爵和几名分别来自皇家骑士团和其它几个骑兵团的骑士。嗯,我个人很看好在第二军团服役的菲尔德·索拉斯爵士。”
“索拉斯?龙骑士?”一个守卫问道。
“菲尔德爵士是龙骑士依斯坦·索拉斯伯爵的独子。”我解释道。
另一名守卫笑道:“要是龙骑士也来参赛可就好玩了。”
骑士问道:“大约有多少骑士参赛?”
“呃,大概有两百多名来自帝国各处的骑士吧。”
“哼,人倒真不少,内陆人还真是有闲情。行了,小子,你走吧。”一个守卫摆摆手,示意我离开。
我笑着鞠了躬,就回到了我的位置上。但他们之后没再聊什么,飞快地吃完东西就离开了。
骑士竞技赛的第一轮预赛在当天上午开始。皇家竞技场周围人满为患,几个临时搭建起来也几乎被挤爆,几乎有坍塌的危险。皇都禁卫军尽力控制着场内的秩序。皇帝和贵族们坐在贵宾台上,皇家骑士在周围层层警戒。马克伯伦也坐在各行省的公爵们中间,一脸愉快的笑容。不时地抚弄一下他漂亮的小胡子。
陛下今天穿着和一套笔挺的红色华服,金色短发梳地一丝不苟,四十五岁看上去像三十不到那样年轻、精神。傅利斯坐在他身后,宰相身旁就是桑德斯爵士,陛下的贴身护卫,永远不会改变的灰色短发、冷漠的双眼以及黑色剑士服和长剑。
我也看到弥赛菈公主在几个侍女的陪伴下走上贵宾台,与她年幼的弟弟妹妹坐在一起,身边少了莱娜。
克里昂三世作了简短的致辞,大意便是称赞参赛的骑士们都是帝国的精英,站到这里已是对他们能力的最大肯定,希望所有骑士继续不遗余力地为帝国的利益而奋战。最后他强调竞技赛没有亚军,胜利者只有一个。撑到最后的骑士将有陛下亲自授予“圣骑士跃马勋章”和两百枚金币。随后,奥尔尼·克拉斯爵士敲响了铜锣,竞技赛开始。
骑士们按照抽签结果依次分组比赛。通常就是对决的两位骑士上马、持枪、冲刺、攻击,决出胜者后立刻换下一组进行。由于是预赛,巨大的竞技场内数场对决同时进行,场面不免有些混乱。欢呼声在各个看台此起彼伏。不断有骑士落马,被判出局。由于这些人都是来自帝国各支军队的精英,每个人都经过战争的残酷洗礼,因此比赛异常激烈。
我站在平民看台上,看到菲尔德先后击败了两名对手。他显得很镇定,和失败者握手之后便离场了。
当天下午比赛结束时,有六十四位骑士进入了下一轮。之前被人们看好的骑士大都晋级了。但第二军团著名的骑兵军官施耐德爵士却被一个年轻的来自洛林行省的骑士以点数优势淘汰。施耐德爵士之前还被认为是冠军的有力争夺者。
“这么说,你也进入了下一轮。”骑士竞技赛结束后,我坐在城门附近一家叫做“看门狗”的酒馆里,对面坐着那个细长脸的城门守卫。
“是啊,”他面无表情地端起杯子,“大都是乡巴佬,把剑当木棍使,跳啊叫啊的,个个都跟从冰封之地来的蛮人似的。最后还不都得滚蛋。”
“也不全是这种货色吧?”
“啊,也有难缠的。几个从边境回来的老兵,都是从死人堆里爬回来好几次的,宰那些公子哥跟宰小鸡似的有个从雅尔来的大个子混球,两手各一把双手巨剑,光头擦得比圣骑士的靴子还亮。和他对阵的一个军官大都没打就弃权了。”
我笑着打量他皮包骨头的身形:“那你要是对上这种人怎么办?”
他用瘦长的腿勾过一张凳子,将脚搁在上面:“还能怎么办?放倒他呗。”
“说实话,我是想不出你这样的体格能把剑用到多强。”
“哼,毛头小子别小瞧人啊。当年我在加西亚服役时,雅尔行省的剑术学院都派人来找过我,要不是我嫌路远没去,现在没准儿是个中级军官了。”
“你去过加西亚?”我问。
“我去过的地方多了。不过加西亚是个好地方啊,风景漂亮,妞儿也不错。部队伙食也好,就是军规太多。军官这也要管那也要管。不过管理严格些也挺好,所有行省中,加西亚的治安算是数一数二的了,还不是卡萨斯那家伙东管西管管出来的。”
“那这位公爵岂不是很令人生畏?”
“畏个屁,他手下的马夫都敢当面开他玩笑。别看他胡子那么浓,一脸大主教似的严肃,当年讲起黄段子来可有一手,连老处女都能逗笑。要我看,多亏了他,加西亚行省军队的战斗才能在帝国数一数二。”
我略感意外:“他们的弓箭手有这么厉害?”
“弓箭手?”他似乎没明白。
“加西亚军队以出色的弓箭手而闻名。但仅凭弓箭手部队就大大提升军队的整体战斗力,夸张了一些吧?”我质疑道。
他嗤之以鼻:“你去过加西亚吗?”
我摇摇头。虽然事实上我曾经去过一次,不过那时候只有十三岁,如今已经没有什么印象了。
“告诉你,你听说的那些全是没去过加西亚的人瞎传的,再加上加西亚人本来就低调,从不显山露水。小子,加西亚那地方可远不止有几个弓箭手而已。”
我等他继续说下去,他却顾自喝酒,不再说话。
这城门守卫是个古怪而有趣的人,他四十出头,相貌平淡无奇,细长的脸和四肢。有一次我来这个酒馆听听人们的传言,在闲聊中和他认识。因此有时碰到他会和他闲聊一阵。有趣的是,我从来没问过他的名字,他也没问过我的名字。他似乎对什么都漠不关心,但知道的却不少。他看上去不爱说话,不太搭理别人,但和我倒很容易聊开,我们什么都聊,从历史到政治,从战争到诗歌,从妓女到公主,从地精到龙。从和他的闲聊中,我可以得知一些可靠的消息,也常会听说一些稀奇有趣的事情。我知道他在禁卫军中服役,是城门守卫队的一员,他知道我住在皇宫里,也知道我既非皇族也非仆役,但从不多问,因此我也不问他的身世。这也算是一种默契。
“昨天马克伯伦亲王进城时你看到了吗?”我问道。
“是啊,一大队蓝衣人,老远就看见了,都骑着马,大摇大摆地就想进城。”
“你们在城门口的守卫没盘问吗?”
“当然立刻拦下问了,我们队长亲自盘问的。除了领头的那个有小胡子的人,的看我们,真不知道在得意些什么。后来奥尔尼·克拉斯那老头带着一队皇家骑士来了,这才知道那领头原来是海岸城亲王,皇帝陛下的老哥,这是回老家探亲来了,我们才放行。”
“那些海岸城来的人有什么特别之处吗?”
“没什么特别的,就是看他们走路的姿势就知道,个个都是老兵,身手都不简单。那个海边来的亲王带来的队伍里,估计厉害的家伙不在少数。”
虽这么说,他仍是一脸若无其事。那随意的语气让我不禁纳闷他是不是夸张了。
在黄昏时分,我告别了城门守卫走出了酒馆。我漫无目的地在街上闲逛了一会儿,兴味索然地看着街头杂耍艺人的表演,在一场露天木偶戏的舞台停了一会儿,看完了他们当天的最后一幕。不一会儿就起风了,肚中的小半杯麦酒显然无法与凉意对抗,身穿单衣的我不禁一阵瑟缩。
打道回府吧。我告诉自己。
走在回皇宫的路上,我不禁对自己苦笑:没有了任务和使命,我的生活似乎有些不知所措。从小生活在使命之中,永远都有人告诉我应该做什么,只要照做就行。现在皇帝只是给了我一个假期,就让我有点不知所往。
断了线的木偶?这个比喻不太恰当,但我暂时找不到更好地。我是陛下的木偶吗?木偶会思考吗?他应该允许他的木偶思考吗?
我曾考虑过这个问题很多次。我从小就开始接受训练,从未经雕琢的年龄就已经开始。他们完全可以将我培养成一个冰冷、残忍的杀人机器,一个冷酷、麻木且绝对服从命令的刺客。
但是没有。皇帝让我学习写字、算数,让我和弥赛菈和菲尔德一起玩耍,一起学习音乐、历史、地理、宫廷礼仪。我不确定他这样做得意义,也许他只是需要一个绝对忠于他而他也可以绝对信任的人,而我也确实如此。作为一个为皇室“干脏活”的人,理应不该有过多的思考。但皇帝显然不这么认为他多次对我强调思考的重要性。
“孩子,”他如此对我说,“我的目的并非单纯是想要让一个人地生命提前结束,而是合理的处理微妙的政治问题。记住,杀人是手段,不是目的。在许多时候,只有你一人在那儿,我不可能随时都知晓任何事情并给你指令。所以这时候我需要你为我分析、为我判断,为我作决定。这才是我想要你承担的角色和职责。”
我意识到我所要承担的任务并不只是杀人,更重要的在必要的时候要能够判断那人是否该杀,或者该杀谁,如何杀,甚至兵不血刃地达到我们的政治目的。而这些需要复杂的情报搜集分析工作和精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同时也需要其它类似乔装、扮演不同角色、技巧性交涉等技艺。而这些显然不是一个只擅长潜行、背刺的杀手所能承担的。
但这沉重的责任常常让我对未来的使命感到心烦意乱。
转眼到了皇宫。我昏昏沉沉地爬上草药塔,给自己倒了杯茶。弗雷德躺在一张躺椅上,捧着一本书。
“你最好整理一下自己的仪容。”弗雷德头也不抬地说道。
我正要发问,一丝熟悉的香味飘入鼻端。是紫罗兰香水的味道。
“我可等了好一段时间了。你到哪儿去了?”弥赛菈公主从阁楼上拿着一本书走下来,语气中带着质问。
“你不觉得这房间很小吗?”公主在我床上坐下。
我环顾了一下,床铺、书架、桌椅、各种工具、仪器和往常一样井井有条。
“是有些紧凑,但我从小住在这儿,早就住惯了。”我说。
“是啊,可是现在你长大了。这个房间很适合十一、二岁的学徒,但对现在的你来说很不合适。我帮你在侧殿二楼的储藏间隔壁安排了一个很大的房间,仆人们正在清理打扫,你今晚就能搬进去了。”
我愣了一下,说:“这没必要,公主。我住在这里很好。”
“别傻了,这里有什么好的?几乎就是与世隔绝,跟隐士似的。我刚才和老弗雷德说过了,他巴不得你搬出去呢。你就别打扰他养老了,让老人家清净些,好好安享个晚年把。”这显然是老家伙的原话。
“可是这儿很安静,不会有吵闹。侧殿那儿……”
“那里非常安静,平时没什么人。你大可不必担心。”
“那老弗雷德现在腿脚不太方便,年纪比较大了,打扫什么的……”
“早安排好了,有仆人会每天给他送饭,帮他打扫的。而且弗雷德哪有你说的那么老,他还是很有精神的啊。”
我叹了口气。这个地方不仅是清净、隐秘,适合一个刺客的需要,更重要的是在地窖里的密道,那使得陛下可以随时召见我,安全、方便、隐秘。而公主这样显然会搅乱这一切。
于是我提出最后一个理由:“我擅自这样搬地方不太好,还是先征求陛下的意见吧。”
“他同意了。”弥赛菈飞快地说,冲惊讶的我露出得意的笑容,“那个房间就是他挑的。‘很好,让他搬过来吧。反正这儿也空着。’你瞧,父皇就是这么说的。”
这我就确实没什么好说的了。我有些不甘地点点头。
“真想不通你,搬过去有什么不好的。是不是你这屋子地下有密道啊?”她狡黠地笑着,“你好晚上偷偷跟外头的什么女孩儿幽会?嗯?”
我笑笑:“公主你还真是想象力丰富。”
“哈哈,真是这样也没关系啊,年轻人嘛。要不我派个漂亮的女仆服侍你啊?”
我忙推辞:“别别别——”
她“扑哧”一声笑了出来:“我开个玩笑,你紧张什么?你什么时候变这么一惊一乍的了?”
我感到有些窘迫,于是说:“你今天来,就是告诉我换房间的事吗?”
公主立刻收起了笑容:“对了,莱娜怎么了?”
“啊?莱娜?她发生什么了?”我问。
她恼怒地看着我:“我正要问你是怎么回事呢?昨天晚上我从舞会回来,发现她躲在自己的小房间里哭。一开始我问她怎么回事,她怎么都不肯说,只让我准她一天假。今天下午骑士竞技赛结束后,我回来发现她呆在房间里没出过门,饭都不吃,饿了一天。”
“她是病了还是……”我奇怪地问。
“你再给我装?!”公主狠狠瞪了我一眼,“莱娜向我提出了辞职。我当然没同意。后来我以公主之名命令她告诉我怎么回事,她才都说出来。戴尔蒙,那晚你怎么回事?发什么疯啊?”
我感到很难解释,不仅因为事情有些复杂,而且有很多事情不能向别人透露。
“我想,昨晚我喝了酒之后是有些失控,情绪很动荡……”
公主摇了摇头:“你不知道你伤害她有多深,莱娜现在甚至羞于出现在其他仆人面前,那也是她想辞职的原因。你怎么能那样啊,戴尔蒙?你不喜欢她也不必……”
“不,不,我没有讨厌她,她是个很好的女孩……”我忙说。
“那你干嘛那样?”公主很不解,“我印象中得戴尔蒙可是向来温和、有礼,讨人喜欢的。”
“我想是酒的缘故。”我找到一个理由。
“你好像是不太喝酒。那晚你喝了多少?”
“喝了挺多的,而且喝得很快,再加上我把啤酒和那瓶加西亚红酒混着喝了。莱娜说那瓶酒是你送她的,那酒我几分钟就连喝了三、四大杯。”
公主笑着惊讶地说:“那酒你一下喝了三、四杯?”
“我想我是喝太快了……”
“戴尔蒙,你有成为酒徒的潜质,哈哈哈哈!然后呢?”
“那酒后劲上来之后,我就一下子醉了。醉得厉害,后面的事其实我不太记得了。你知道,人喝醉了有很多种表现,”我自嘲地笑了笑,“我觉得我应该是属于发酒疯那种吧。”
弥赛菈不确定地看着我,最后还是接受了我的解释,说道:“我会告诉莱娜的,但你必须当面和她道歉。”
“请你转达我的歉意把,我现在和她见面会很……”
“不行!你一定要这样做。”公主坚持,“你得当面向她郑重道歉,请求她的原谅。也许还得跪着,显得更郑重些,跪着说应该更能煽情。”
“公主……”
“好了,我只是建议而已。总之你必须帮我留住她。莱娜是我最喜欢的侍女,也是我很喜欢的女伴,必须留住她。你就是趴在地上抱着她的脚也得求得她的原谅,懂了吗,准皇家药剂师戴尔蒙?”
“是,公主殿下。”我答道,为她话里的威严感到有些意外。
弥赛菈站起身来,双手叉腰地环顾四周:“现在我们把你的东西整理一下,待会儿叫几个仆人来搬过去。你呢,就跟我去向莱娜认错。”说完她卷起袖子准备清理我的东西。
我只好说:“公主,恐怕我的东西又多又乱,等理好都快半夜了。这样吧,我今晚会尽量把要搬过去的东西整理好,明天再找人帮忙来搬。至于莱娜,我明天一早就去向她道歉。”
公主沉吟了一会儿,说:“这样吧,明天上午是骑士竞技赛的半决赛,你跟我一起去看。反正到时候莱娜就在我身边,你当着我的面向她道歉,她一定会原谅你的。就这么定了。明天早晨我派仆人来找你。”
我送她到草药塔外,目送着帝国长公主以一种不太雅观的方式提起裙子大步离去。